<strike id="9tnhz"><noframes id="9tnhz">
<th id="9tnhz"><noframes id="9tnhz">
<th id="9tnhz"></th>
<span id="9tnhz"><noframes id="9tnhz"><span id="9tnhz"></span>
<th id="9tnhz"><noframes id="9tnhz"><span id="9tnhz"></span><th id="9tnhz"><noframes id="9tnhz"><span id="9tnhz"></span>

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評價規范
 

1 總則

為配合《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辦法》的實施,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在公共場所的傳播,規范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學評價工作,制定本規范。

2 范圍

本規范規定了新建、改建、擴建和已投入運行的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以下簡稱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的衛生學評價工作。

本規范適用于公共場所使用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其他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可參照執行。

3 術語與定義

3.1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預防性衛生學評價

依據國家法規、規章、衛生標準和衛生規范,對新建、改建和擴建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設計和竣工驗收進行的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的評價。

3.2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經常性衛生學評價

依據國家法規、規章、衛生標準和衛生規范,對投入運行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狀況進行的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的評價。

4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預防性衛生學評價

4.1 評價目的

預防和控制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可能出現的健康危害因素。

4.2 評價依據

(1) 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主要包括:

a.《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b.《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

c.《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辦法》;

d.《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規范》;

e.《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規范》;

f. 公共場所衛生標準(GB 9663~9673GB 16153)。

 (2) 建設單位或公共場所經營者提供的技術資料,主要包括:

a. 建設項目的審批文件;

b. 建設項目概況資料;

c.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設計資料及設計說明。

(3) 其他相關文件和資料。

4.3 評價內容與方法

4.3.1設計評價

4.3.1.1 基本情況分析

對所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基本情況分析,主要包括:

(1) 建設項目地點、總投資、平面布局、建筑面積;

(2) 建設項目用途、服務人數;

(3) 空調類型、氣流形式和系統設計參數;

(4) 冷卻塔的類型和位置;

(5) 空氣凈化消毒裝置種類、用途及安裝部位。

4.3.1.2現場調查

在基本情況分析的基礎上進行現場調查,主要包括:

(1) 周邊環境現狀及危害因素監測;

(2) 建筑物現況及自身污染狀況。

4.3.1.3 評價

結合基本情況分析和現場調查結果,對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設計資料進行評價,主要包括:

(1) 溫度、相對濕度、噪聲、新風量等設計參數;

(2) 機房、風管、冷卻塔、空氣凈化消毒裝置、應急關閉回風的裝置、控制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分區域運行的裝置、清洗消毒用的可開閉窗口等設備、設施;

(3) 新風、排風、送回風等通風系統;

(4) 空調水系統、運行工況、氣流組織、空調管道材質和保溫材料等其他相關方面。

4.3.2 竣工驗收評價

4.3.2.1現場調查

主要內容包括:

(1)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狀況;

(2)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設備設置和布局;

(3) 空氣凈化消毒裝置安全性。

4.3.2.2 衛生檢測

(1) 抽樣  抽樣應具有隨機性、代表性和可行性。

a.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機組)抽樣量原則:

類型相同系統,30套以下的抽樣比例為20~30%30套以上的抽樣比例為10~20%

類型不同系統,每類至少抽1套;

b. 每套系統抽樣量原則:

冷卻水:不少于1個冷卻塔;

冷凝水:不少于1個冷凝部位;

新風:每個進風管不少于1個部位;

送風口:抽取風口總數的510%,且不少于5個;

風管:主風管中(如送風管、回風管、新風管)至少選擇3~5個代表性斷面。

 (2) 檢測指標和方法

按《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規范》要求執行。

4.4 評價結論和建議

    根據評價結果,分別作出評價結論,并針對發現的衛生問題提出相應的建議。

5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經常性衛生學評價

5.1 評價目的

通過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運行狀況的現場調查和檢測,發現存在的衛生問題,提出改進建議。

5.2 評價依據

(1) 本規范第4.2(1)(3)

(2) 公共場所經營者提供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竣工圖紙及相關資料。

5.3 內容與方法

經常性衛生學評價包括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運行期間評價和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效果評價。

5.3.1 運行期間評價

具體內容見本規范4.3.2

5.3.2 清洗效果評價

評價指標和檢測方法按《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規范》和《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規范》的有關要求執行。

5.4 評價結論和建議

    根據現場調查和衛生檢測的結果,作出評價結論,并針對發現的衛生問題提出相應的建議。

6 評價報告

衛生學評價結束時應編制評價報告。評價報告是衛生學評價工作的總結性文件,應在基本情況分析、現場調查、衛生檢測、評價分析的基礎上,全面、真實地反映衛生學評價的全部工作,文字要求簡潔、準確。評價報告應包括項目的基本情況、評價依據、評價內容和方法、評價結論和建議。報告格式見附錄J

7 衛生學評價機構

從事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學評價機構一般在地(市)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評價機構的技術要求應符合附錄K的規定,并每4年進行一次評估。

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地(市)級衛生學評價機構的技術評估、技術咨詢和專業人員的技術培訓;國家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省級以上衛生學評價機構的技術評估、技術咨詢和專業人員的技術培訓,負責衛生學評價結果的技術仲裁。

8 本規范自200631起實施。


附錄J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學評價報告(格式)

J1 封面頁

   封面頁一般包括:

(1) 評價報告編號

(2) 評價項目名稱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學評價報告

 (3) 評價機構名稱(包括蓋章)

(4) 報告編制日期

J2 首頁

    頁一般包括:

(1) 委托單位名稱

(2) 委托單位地址

(3) 評價項目地址

(4) 委托單位聯系人

(5) 委托單位聯系電話

(6) 評價技術負責人(包括簽字)

(7) 評價人員名單(包括姓名、職稱、專業,簽字)

(8) 審核人(包括簽字)

J3 正文

   正文一般包括:

(1) 評價項目名稱

(2) 任務來源

(3) 評價目的

(4) 評價范圍

(5) 評價依據

(6) 項目概況

(7) 評價內容與方法

(8) 分析、調查、檢測數據與結果

(9) 結論和建議

J4 附件


附錄K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學評價機構的技術要求

K1 基本要求

K1.1 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K1.2 擁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相應的實驗室。

K2 人員要求

K2.1 技術負責人

評價技術負責人應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并從事相關專業工作5年以上。

K2.2 專業人員

擁有與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學評價項目相適應的公共衛生、衛生檢驗專業人員。其中中級技術職稱以上人員不少于30%

K2.2 專業技術培訓

專業人員必須經培訓,并考核合格

K3 質量管理體系要求

設立專門的質量管理部門,并有完善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學評價質量管理體系。

K4 設備要求

擁有量值準確可靠、性能完好、與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學評價項目相配套的儀器設備,基本儀器設備見表K1。計量設備應有計量檢定證書。


K1 基本儀器設備

測定項目

儀器設備

  

微生物

真菌檢驗實驗室

 

 

培養箱

35±137±1

 

厭氧培養裝置

 

 

普通冰箱

 

 

低溫冰箱

 

 

紫外燈

波長360±2nm

 

渦旋振蕩器

可達200rpm以上

 

蠕動泵

 

 

離心機

 

 

濾膜濾器

可裝直徑45mm濾膜

 

恒溫水浴

 

 

普通光學顯微鏡

 

 

熒光顯微鏡

 

 

體式鏡

 

 

六級篩孔空氣撞擊式采樣器

對空氣中細菌的捕獲率大于95%

新風量

標準皮托管(皮托管法)

Kp=0.99±0.01,或S型皮托管 Kp=0.84±0.01

 

微壓計(皮托管法)

精確度應不低于2%,最小讀數應不大于1 Pa

 

熱電風速儀(風速計法)

最小讀數應不大于0.1m/s

 

水銀玻璃溫度計或電阻溫度計

最小讀數應不大于1°C

可吸入顆粒物

便攜式PM10直讀儀

①顆粒物捕集特性應滿足Da50=10±0.5mmsg=1.5±0.1的要求

 

 

②檢驗儀器測定的重現性誤差:平均相對標準差小于7%

 

 

③檢驗儀器與稱重法比較,總不確定度(ROU)應小于等于25%

 

 

④儀器測定范圍0.0110mg/m3

積塵量

分析天平

范圍080g,精度0.0001g

風管采樣

定量采樣機器人

滿足《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規范》附錄M要求

 


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規范

1 總則

為配合《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辦法》的實施,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在公共場所的傳播,保證輸送空氣的衛生質量,制定本規范。

2 范圍

本規范規定了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以下簡稱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衛生要求和檢驗方法。

本規范適用于公共場所使用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其它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可參照執行。

3 術語與定義

3.1 空氣凈化消毒裝置   

去除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送風中顆粒物、氣態污染物和微生物的裝置。

3.2 凈化效率

       凈化裝置入口、出口空氣污染物濃度之差與入口空氣污染物濃度比值的百分數。

3.3可吸入顆粒物(PM10

能夠進入人體喉部以下呼吸道的顆粒物。

3.4 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

空氣污染物苯、二甲苯、苯乙烯等多種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總量。

4 衛生指標

4.1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冷卻水和冷凝水中不得檢出嗜肺軍團菌。

4.2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新風量應符合表1的要求。

 

1  新風量衛生要求

場所

新風量

(m3/h.)

飯店、賓館

3~5星級

30

1~2星級

20

非星級

20

飯館(餐廳)

20

影劇院、音樂廳、錄像廳(室)

20

游藝廳、舞廳

30

酒吧、茶座、咖啡廳

10

體育館

20

商場(店)、書店

20

旅客列車車廂、輪船客艙

20

飛機客艙

25

4.3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送風應符合表2的要求。

2         送風衛生要求

   

   

PM10

0.08 mg/m3

細菌總數

500 cfu/m3

真菌總數

500 cfu/m3

b-溶血性鏈球菌等致病微生物

不得檢出

4.4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風管內表面應符合表3的要求。

3 風管內表面衛生要求

   

   

積塵量

20 g/m2

致病微生物

不得檢出

細菌總數

100 cfu/cm2

真菌總數

100 cfu/cm2

4.5 空氣凈化消毒裝置

4.5.1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使用的空氣凈化消毒裝置,原則上本身不得釋放有毒有害物質,其衛生安全性應符合表4的要求。

4         空氣凈化消毒裝置的衛生安全性要求

項目

允許增加量

臭氧

0.10 mg/m3

紫外線

(裝置周邊30cm處)

5 mw/cm2

TVOC

0.06 mg/m3

PM10

0.02 mg/m3

4.5.2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使用的空氣凈化消毒裝置性能應符合表5的要求。

5         空氣凈化消毒裝置性能的衛生要求

項目

   

   

裝置阻力

正常送排風量

50 Pa

顆粒物凈化效率

一次通過

50%

微生物凈化效率

一次通過

50%

連續運行效果

24小時運行前后凈化效率比較

效率下降<10%

消毒效果

一次通過

除菌率90%

 5 衛生檢驗

5.1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冷卻水、冷凝水、送風及風管采用抽樣法檢驗,抽樣數量根據系統設置、運行或風管清洗情況確定。

5.2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冷卻水、冷凝水中嗜肺軍團菌的檢驗方法見附錄A

5.3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新風量的檢測方法見附錄B

5.4 空調送風中可吸入顆粒物的檢測方法見附錄C

5.5 空調送風中微生物的檢驗方法見附錄D

5.6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使用的空氣凈化消毒裝置衛生安全性檢驗

5.6.1 衛生安全性檢驗指標根據裝置的工作原理和安裝位置確定。

5.6.2 臭氧濃度的檢驗采用GB/T 15438規定的紫外光度法或GB/T 18204 規定的靛藍二磺酸鈉分光光度法。

5.6.3 紫外線泄露強度的檢驗采用衛生部消毒技術規范規定的方法。

5.6.4 TVOC濃度的檢驗采用GB/T 18883附錄C熱解析/毛細管氣相色譜法。

5.6.5 釋放出的PM10濃度的檢驗采用WS/T 206規定的光散射法。

5.7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使用的空氣凈化消毒裝置性能檢驗

5.7.1性能檢驗應在實驗室和現場分別進行。

5.7.2 裝置阻力的實驗室檢驗方法見附錄E

5.7.3 顆粒物凈化效率實驗室檢驗方法見附錄F

5.7.4 微生物凈化效率、消毒效果檢驗方法見附錄G

5.8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使用消毒劑的評價采用衛生部消毒技術規范中規定的方法。

5.9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風管內表面積塵量的檢驗方法見附錄H

5.10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風管內表面微生物的檢驗方法見附錄I

6 本規范自200631起實施。

附錄A

冷卻水、冷凝水中嗜肺軍團菌檢驗方法

本附錄規定了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冷卻水、冷凝水及其形成的沉積物、軟泥等樣品中嗜肺軍團菌的檢驗方法。

A1原理

待測水樣經過濾膜或離心濃縮后,一部分樣品經酸處理與熱處理,以減少雜菌生長,一部分樣品不作處理。將上述處理與未處理樣品分別接種BCYE瓊脂平板并進行培養,生成典型菌落并經生化培養和血清學實驗鑒定確認則判定為嗜肺軍團菌。

A2 主要儀器設備

A2.1 平皿:90mm

A2.2 培養箱:35~37

A2.3 紫外燈:波長360±2nm

A2.4 濾膜濾器

A2.5 濾膜:孔徑0.220.45µm

A2.6 蠕動泵

A2.7 離心機

A2.8 渦旋振蕩器

A2.9 普通光學顯微鏡、熒光顯微鏡、體式鏡

A2.10 水浴箱

A3 采樣

A3.1 采樣容器:可選擇玻璃瓶或聚乙烯瓶,沉積物與軟泥需用廣口瓶,容器均需螺口或磨口,用前滅菌。

A3.2 采樣量:每個采樣點依無菌操作取水樣(或沉積物、軟泥等樣品)約200ml

A3.3 中和:經氯或臭氧等消毒的樣品,采樣容器滅菌前加入硫代硫酸鈉溶液以中和樣品中的氧化物。

A3.4 樣品運輸與貯存:樣品最好2天內送達實驗室,不必冷凍,但要避光和防止受熱,室溫下貯存不得超過15天。

A4  方法與步驟

A4.1 樣品處理

A4.1.1 沉淀或離心如有雜質可靜置沉淀或1000r/min離心1min去除。

A4.1.2 過濾:將經沉淀或離心的樣品通過孔徑0.220.45µm濾膜過濾,取下濾膜置于15ml滅菌水中,充分洗脫,備用。

A4.1.3 熱處理:取1ml洗脫樣品置50水浴加熱30min

A4.1.4 酸處理:取5ml洗脫樣品,調pH2.2,輕輕搖勻,放置5min

A4.2 接種與培養:取A4.1.2洗脫樣品、A4.1.3 熱處理樣品及A4.1.4 酸處理樣品各0.1ml,分別接種GVPC平板。將接種平板靜置于CO2培養箱中,溫度為35~37CO2濃度為2.5%。無CO2培養箱可采用燭缸培養法。觀察到有培養物生成時,反轉平板,孵育10天,注意保濕。

A4.3 觀察結果:軍團菌生長緩慢,易被其它菌掩蓋,需每天在體式鏡上觀察。軍團菌的菌落顏色多樣,通常呈白色、灰色、藍色或紫色,也能顯深褐色、灰綠色、深紅色;菌落整齊,表面光滑,呈典型毛玻璃狀,在紫外燈下,有熒光。

A4.4 菌落驗證:從每一個平皿上挑取2個可疑菌落,接種BCYEL-半光氨酸缺失的BCYE瓊脂平板,35~37培養2天,凡在BCYE瓊脂平板上生長而在L-半光氨酸缺失BCYE瓊脂平板不生長的則為軍團菌菌落。

A4.5嗜肺軍團菌型別的確定:應進行生化培養與血清學實驗確定嗜肺軍團菌。生化培養:氧化酶(-/+),硝酸鹽還原-,尿素酶-,明膠液化+,水解馬尿酸。血清學實驗:用嗜肺軍團菌診斷血清進行分型。

附錄B

新風量檢測方法

本附錄規定了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新風量的檢測方法——風管法,即直接在新風管上測定新風量。

B1 原理

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處于正常運行或規定的工況條件下,通過測量新風管某一斷面的面積及該斷面的平均風速,計算出該斷面的新風量。如果一套系統有多個新風管,每個新風管均要測定風量,全部新風管風量之和即為該套系統的總新風量(立方米/小時),根據系統服務區域內的人數,便可得出新風量結果(立方米/·小時)。

B2 主要儀器

B2.1 皮托管法

B2.1.1 標準皮托管:=0.99±0.01,或S型皮托管=0.84±0.01

B2.1.2 微壓計:精確度應不低于2%,最小讀數應不大于1 Pa

B2.1.3 水銀玻璃溫度計或電阻溫度計:最小讀數應不大于1°C

B2.2 風速計法

B2.2.1 熱電風速儀:最小讀數應不大于0.1m/s

B2.2.2 水銀玻璃溫度計或電阻溫度計:最小讀數應不大于1°C

B3 檢測斷面和測點

B3.1檢測斷面應選在氣流平穩的直管段,避開彎頭和斷面急劇變化的部位

B3.2測點位置和數量

B3.2.1圓形風管:將風管分成適當數量的等面積同心環,測點選在各環面積中心線與垂直的兩條直徑線的交點上,同心環數及測點數的確定見表B1。直徑小于0.3、流速分布比較均勻的風管,可取風管中心一點作為測點。氣流分布對稱和比較均勻的風管,可只取一個方向的測點進行檢測。

B1  圓形風管的環數及測點數

風管直徑(米)

環數(個)

測點數(兩個方向共計)

1

1~2

4~8

1~2

2~3

8~12

2~3

3~4

12~16

 

B3.2.2 矩形風管:將風管斷面分成適當數量的等面積小塊,各塊中心即為測點。等面積小塊的數量和測點數的確定見表B2

 

B2  矩形風管的分塊及測點數

風管斷面面積(m2

等面積小塊數(個)

測點數(個)

1

2×2

4

1~4

3×3

9

4~9

3×4

12

9~16

4×4

16

B4 檢測步驟

B4.1 風管截面面積測量

測定風管檢測斷面面積(F),分環或分塊確定檢測點。

B4.2 皮托管法測定風速與風量

B4.2.1 準備工作:檢查微壓計顯示是否正常,微壓計與皮托管連接是否漏氣。

B4.2.2 動壓(Pd)的測量:將皮托管全壓出口與微壓計正壓端連接,靜壓管出口與微壓計負壓端連接。將皮托管插入風管內,在各測點上使皮托管的全壓測孔正對著氣流方向,偏差不得超過10°,測出各點動壓。重復測量一次,取平均值。

B4.2.3 新風溫度(t)的測量:一般情況下可在風管中心的一點測量。將水銀玻璃溫度計或電阻溫度計插入風管中心測點處,封閉測孔,待溫度穩定后讀數。

B4.2.4 新風量(Q)的計算:新風管某一斷面的新風量按下式計算。

                                     

B4.3 風速計法測定風速與風量

當風管內的動壓值小于4 Pa時,可用熱電風速儀測量風速。

B4.3.1 準備工作:調節風速儀的零點與滿度。

B4.3.2 風管內平均風速()的測定:將風速儀放入風管內,測定各測點風速,以全部測點風速算術平均值作為檢測結果。

B4.3.3 新風量(Q)的計算:新風管某一斷面的新風量按下式計算。

                           

式中:Q— 新風量(m3/h)

      F— 風管截面面積(m2)

      風管中空氣的平均風速(m/s)

附錄C

送風中可吸入顆粒物檢測方法

 

       本附錄規定了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送風中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的檢測方法。

 

C1   儀器

C1.1 PM10檢測儀器為便攜式直讀儀器。

C1.1.1 檢測儀器顆粒物捕集特性應滿足Da50=10±0.5mmsg=1.5±0.1的要求。

                     Da50儀器捕集效率為50%時所對應的顆粒物空氣動力學直徑

                     sg儀器捕集效率的幾何標準差

C1.1.2 檢測儀器測定的重現性誤差:平均相對標準差小于7%

C1.1.3 檢測儀器與稱重法比較,總不確定度(ROU)不應大于25%

                                   ROU=b+2MVC

        式中:b — 重量法與儀器法配對測定PM10結果相對誤差的算術平均值

                     MVC — 儀器法測定PM10結果之間相對誤差的幾何平均值

C1.1.4 儀器測定范圍0.01~10mg/m3

C1.1.5 檢測儀器示值不是質量濃度的,須給出符合要求的質量濃度轉換系數(K)值。

C1.2 儀器使用前,應按儀器說明書要求進行檢驗與標定。

C2 檢測點布置

C2.1 檢測點在送風口散流器下風方向15~20cm處,根據檢測點數量采用對角線或梅花式均勻布置。

C2.2 送風口面積小于0.1m2的設置3個檢測點,送風口面積在0.1m2以上的設置5個檢測點。

C3 檢測時間與頻次

C3.1 檢測應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正常運轉條件下進行。

C3.2 每個檢測點檢測3次。

C3.3 每個數據測定時間根據送風中PM10濃度、儀器靈敏度、儀器測定范圍確定。

C4 檢測數據處理

C4.1 對于非質量濃度示值的測定值,按儀器說明書要求將每次檢測示值轉換為質量濃度。

                                   C = R´K

    式中:C — 質量濃度,mg/m3

                     R — 儀器有效示值(扣除本底值、基底值等后的示值)

                     K — 儀器的質量濃度轉換系數

C4.2 送風口送風中PM10濃度的計算

k個送風口的送風中PM10濃度(Cak)按下式計算:

式中:Cijj個測點、第i次檢測值;

                     n – 測點個數。

C4.3 送風中PM10濃度的計算

        一個系統(a)的送風中PM10濃度(Ca)按該系統全部檢測的送風口PM10濃度(Cak)的算術平均值給出。

附錄D

送風中微生物檢驗方法

 

       本附錄規定了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送風中細菌總數、真菌總數和b-溶血性鏈球菌的檢驗方法。

D1 送風中細菌總數

D1.1原理

用儀器法采集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送風中的細菌,計數在營養瓊脂培養基上經35~3748小時培養所形成的菌落數,以每立方米空氣中菌落形成單位(cfu/m3報告。

D1.2 方法與要求

D1.2.1采樣點:一般設在距送風口下風方向15~20cm處。

D1.2.2 采樣環境條件:采樣時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必須在正常運轉條件下,并關閉門窗1小時以上,盡量減少人員活動幅度與頻率,記錄室內人員數量、溫濕度與天氣狀況等。

D1.2.3 采樣方法

   以無菌操作,使用六級篩孔空氣撞擊式采樣器,以空氣流量為28.3L/min,在采樣點采集5-15min

D1.3 培養

D1.3.1 營養瓊脂培養基

成分:         蛋白胨                10g

                     氯化鈉                 5g

                     肉膏                   5g

                     瓊脂                  20g

                     蒸餾水             1000ml

制法:將蛋白胨、氯化鈉、肉膏溶于蒸餾水中,校正pH值為7.27.6,加入瓊脂,121 20min滅菌備用。

D1.3.2 方法:將采集細菌后的營養瓊脂平皿置35~37培養48小時,計數菌落數,記錄結果并換算成cfu/m3

D2 送風中真菌總數

D2.1 原理

用儀器法采集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送風中的真菌,計數在沙氏瓊脂培養基上經2857天培養所形成的菌落數,以每立方米空氣中菌落形成單位(cfu/m3)報告。

D2.2方法與要求

D2.2.1采樣點D1.2.1款要求相同。

D2.2.2 采樣環境條件:采樣時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必須在正常運轉條件下,并關閉門窗1小時以上,盡量減少人員活動幅度與頻率,記錄室內裝修狀況、人員數量、溫濕度與天氣狀況等。

D2.2.3 采樣方法同D1.2.3

D2.3 培養

D2.3.1 沙氏(Sabourand’s agar)瓊脂培養基

成分:         蛋白胨                10g

                     葡萄糖                40g

                     瓊脂                  20g

                     蒸餾水             1,000ml

制法:將蛋白胨、葡萄糖溶于蒸餾水中,校正pH值為5.56.0,加入瓊脂,115 15min滅菌備用。

D2.3.2方法:將采集真菌后的沙氏瓊脂培養基平皿置28培養5~7天,逐日觀察并于第7天記錄結果。若真菌數量過多可于第5天計數結果,并記錄培養時間,換算成cfu/m3

D3 送風中b-溶血性鏈球菌

D3.1  原理

用儀器法采集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送風中的b-溶血性鏈球菌,經3537℃,2448小時培養,在血平皿平板上形成典型菌落的為b-溶血性鏈球菌。以每立方米空氣中菌落形成單位cfu/m3)報告。

D3.2 方法與要求

D3.2.1采樣點D1.2.1款要求相同。

D3.2.2 采樣環境條件:采樣時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必須在正常運轉條件下,并關閉門窗1小時以上,盡量減少人員活動幅度與頻率,記錄室內人員數量。

D3.3 培養 

D3.3.1 血瓊脂平板

成分:                蛋白胨                10g

                            氯化鈉                 5g

                            肉膏                   5g

                            瓊脂                  20g

                            脫纖維羊血         5~10 ml

                            蒸餾水             1,000ml

制法:將蛋白胨、氯化鈉、肉膏加熱溶化于蒸餾水中,校正pH值為7.4~7.6,加入瓊脂,121 20min滅菌。待冷卻至50左右,以無菌操作加入脫纖維羊血,搖勻傾皿。

D3.3.2 方法:采樣后的血瓊脂平板在3537下培養2448h

D3.4 結果觀察

培養后,在血平皿平板上形成呈灰白色,表面突起直徑0.5~0.7mm的細小菌落,菌落透明或半透明,表面光滑有乳光;鏡檢為革藍氏陽性無芽孢球菌,圓形或卵圓形,呈鏈狀排列(視培養與操作條件影響鏈可短可長4~8個細胞至幾十個細胞);菌落周圍有明顯的24mm界限分明、完全透明的無色溶血環。符合上述特征的菌落為b-溶血性鏈球菌。

附錄E

空氣凈化消毒裝置阻力檢驗方法

       本附錄規定了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使用的空氣凈化消毒裝置阻力的實驗室檢驗方法。

E1 原理

空氣凈化消毒裝置在實驗室空氣動力學實驗臺的條件(按照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正常運行條件將空氣動力學實驗臺調整到相應的風速)下,分別測定裝置入口處空氣的全壓(Pti或靜壓(Psi)和出口處空氣的全壓(Pt0)或靜壓(Ps0),按下式得出裝置的阻力(△P)。

當空氣凈化消毒裝置前后風道直徑相同時:

                     式中:   裝置前檢測斷面空氣平均靜壓,Pa

裝置后檢測斷面空氣平均靜壓,Pa

h —裝置前測定截面到裝置入口及裝置出口到測定后截面的管道阻力之和,Pa

E2 設備及儀器

E2.1空氣動力學實驗臺。

E2.2標準皮托管:系數0.99±0.01

E2.3傾斜式微壓計:最小讀數應不大于1Pa

E3 方法

E3.1 靜壓的測定:將皮托管的靜壓出口與微壓計負壓端連接,微壓計正壓端與大氣連通;將皮托管插入風管內,皮托管的全壓測孔朝向氣流方向,讀出靜壓值。

E3.2 靜壓的計算:將靜壓測定值代入上式可得出裝置的阻力。

附錄F

空氣凈化消毒裝置顆粒物凈化效率檢驗方法

       本附錄規定了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使用的空氣凈化消毒裝置顆粒物一次通過凈化效率和連續運轉條件下顆粒物凈化效率的實驗室檢驗方法。

F1 顆粒物一次通過凈化效率

F1.1 原理

空氣凈化消毒裝置在實驗室空氣動力學實驗臺條件下,在空氣凈化消毒裝置前段發生一定濃度的顆粒物,分別測定裝置入口處管道空氣中PM10顆粒物濃度(C1)和出口處管道空氣中PM10顆粒物濃度(C2),按下式得出裝置的顆粒物一次凈化效率(hP1)。

                            hP1=[C1-C2/C1]´100%

F1.2 設備及儀器

F1.2.1空氣動力實驗臺:                     風速范圍                   1~8m/s

                            風速穩定性          ±10%設定值;

                                                        顆粒物濃度范圍              0.15~1.5mg/m3

                                                        濃度穩定性               ±10%

F1.2.2 重量法檢驗儀器:

PM10顆粒物采樣器  =10±0.5mm, sg=1.5±0.1            2臺;

流量控制箱          Q=20~60 L/min                         2臺;

采氣泵              Q=50~100 L/min                        2臺。

F1.2.3直讀式檢驗儀器:

PM10顆粒物測定儀   =10±0.5mm, sg=1.5±0.1,

精度0.01mg/m3                           2臺。

F1.3 步驟

F1.3.1 調整實驗臺的風速,使通過空氣凈化消毒裝置的氣流速度滿足檢驗要求。

F1.3.2 確定顆粒物等動力采樣條件。

F1.3.3 利用顆粒物發生器在空氣凈化消毒裝置前段發生2~6微米粒徑的單分散相標準粒子,其顆粒物濃度在3~10倍標準值范圍內。

F1.3.4 根據顆粒物濃度與空氣凈化消毒裝置原理,選擇采用重量法或直讀式儀器進行檢測。

F1.3.5 在檢測斷面的中心設置一個或多個檢測點,重量法儀器或直讀式儀器均應在該點取樣。

F1.3.6 使用重量法儀器檢測時,要根據顆粒物濃度、天平感量和采氣流量確定采樣時間,采樣時間原則上不應少于30分鐘。

F1.3.7 使用兩臺直讀式顆粒物濃度測定儀檢測時,兩臺測定儀的型號和性能應相同。

F1.3.8 測定儀應在讀數穩定后讀取結果。

F1.3.9 采用重量法采樣或直讀式測塵儀測定,均應采樣或測定3次,取3次平均值作為檢測斷面濃度C1C2

F2 連續運行條件下顆粒物凈化效率

F2.1 原理

空氣凈化消毒裝置在空氣動力學實驗臺條件下,使空氣凈化消毒裝置在PM10顆粒物濃度0.5~1.5毫克/立方米的穩定環境中連續運行24小時后,分別測定裝置入口處管道空氣中PM10顆粒物濃度(Ct1)和出口處管道空氣中PM10顆粒物濃度(Ct2),按下式得出此時裝置的顆粒物凈化效率(hPt)。

                            hPt=[Ct1-Ct2/Ct1]´100%

 

       由下式得出裝置顆粒物凈化效率下降的百分數。

                                   [hp1-hpt/hp1] ´100%

F2.2 設備及儀器

與顆粒物一次通過凈化效率檢測時使用的設備與儀器相同。

F2.3 步驟

與顆粒物一次通過凈化效率檢測時的步驟相同。

附錄G

空氣凈化消毒裝置微生物凈化消毒效果檢驗方法

   

本附錄規定了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使用的空氣凈化消毒裝置微生物一次通過凈化效率或消毒效果的檢驗方法。

G1 原理

通過測定一定狀態下空氣中微生物數量在空氣凈化消毒裝置前后的變化來計算凈化或消毒效率,從而評價空氣凈化消毒裝置的凈化消毒效果。

G2 實驗器材

G2.1試驗菌:空氣中的自然菌

G2.2 采樣器:六級篩孔空氣撞擊式采樣器。

G2.3 磷酸鹽緩沖液:0.03 mol/LpH 7.2

G2.4 營養瓊脂培養基

G2.5 溫度計

G2.6 濕度計

G3 實驗方法

G3.1 按空氣凈化消毒裝置的技術要求將其安裝在實驗設備上。

G3.2 分別將六級篩孔空氣撞擊式采樣器置于空氣凈化消毒裝置前后的中間位置,開啟空氣凈化消毒裝置,待運行穩定后,同時采集裝置前后的空氣,流量為28.3L/min,采樣時間為5~15分鐘。采樣結束后,將平板放入培養箱中培養,同時將同批次試驗用培養基置35~37培養箱中培養作為陰性對照,48小時記錄結果。試驗重復 3次。

G3.3 消除率的計算按下式進行:

G4 評價規定

消除率均50%為凈化合格,90% 者為消毒合格。

陰性對照組應無菌生長;凈化消毒前的菌量在 500~2500cfu/m3         

附錄H

風管內表面積塵量檢驗方法

       本附錄規定了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風管內表面積塵量的檢驗方法。

H1 原理

采集風管內表面規定面積的全部積塵,以稱重方法得出風管內表面單位面積的積塵量,表示風管清洗后的清潔程度或空調風管的污染程度。

H2 器材

H2.1 采樣面積為50100平方厘米。

H2.2 無紡布或其它不易失重的材料。

H2.3 密封袋。

H2.4 采樣工具或設備。

H2.5 天平,精度0.0001g

H2.6 一次性塑料手套。

H3 風管清洗后的清潔程度檢驗步驟

H3.1 采樣時間

采樣應在風管清洗后的七日內進行。

H3.2 采樣點

在清洗后確定檢測的每套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主風管中(如送風管、回風管、新風管)至少選擇5個代表性采樣點。

H3.3 采樣

H3.3.1將采樣用的材料放在105°C恒溫箱內干燥2小時然后放入干燥器內冷卻4小時,或直接放入干燥器中存放24小時后,放入密封袋用天平稱量出初重。

H3.3.2 在風管的采樣位置確定采樣面積,并將采樣面積內風管內壁上的殘留灰塵全部取出。

H3.3.3 將采樣后的積塵樣品放回原密封袋中保管,并進行編號。

H3.4 實驗室分析

H3.4.1 將樣品按H3.3.1處理、稱量,得出終重。

H3.4.2 將各采樣點的積塵樣品終重與初重之差作為各采樣點的殘留灰塵重量。

H3.4.3 根據每個采樣點殘留灰塵重量和采樣面積換算成每平方米風管內表面的殘留灰塵量。

H3.5 結果表示方法

取各個采樣點殘留灰塵量的平均值為風管清潔程度的判定指標,以g/m2表示。

H3.6 影像資料的制備

       采用機器人對每個監測點所代表的風管區域內表面情況進行錄像,并將其制作成錄像帶或光盤等影像資料。

H4 風管污染程度的檢驗步驟

H4.1 采樣位置

在確定檢測的每套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主風管上(如新風、送風和回風管)至少選擇5個代表性采樣點;如果無法在主風管采樣時,可抽取全部送風口的5-10%且不少于5個作為采樣點。

H4.2 采樣方法

H4.2.1 在主風管采樣時將維修孔、清潔孔打開或現場開孔。

H4.2.2 在送風口采樣時將風口拆下。

H4.2.3 采樣應在確定的面積內將風管表面全部積塵收集,并完好帶出風管。

H4.3 其它

風管污染程度檢驗中風管積塵量的檢驗器材、檢驗分析方法與風管清洗后的清潔程度檢驗相同。

附錄I

風管內表面微生物檢驗方法

       本附錄規定了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風管內表面細菌總數和真菌總數的檢驗方法。

I1 采樣

I1.1 采樣點:數量和分布同附錄H 3.2

I1.2 采樣面積:每一點采樣面積應為50cm2

I1.3 采樣方法:空調風管內表面積塵較多時用刮拭法采樣,積塵較少不適宜刮拭法采樣時用擦拭法采樣。整個采樣過程應無菌操作。為避免人工采樣對采樣環境的影響,宜采用機器人采樣。

I2樣品檢測

刮拭法:將采集的積塵樣品無菌操作稱取1g,加入到0.01% Tween-80水溶液中,做10倍梯級稀釋,取適宜稀釋度1ml傾注法接種平皿。

擦拭法:將擦拭物無菌操作加入到0.01% Tween-80水溶液中,做10倍梯級稀釋,取適宜稀釋度1ml傾注法接種平皿。

I3 培養與計數

細菌和真菌培養與計數方法見附錄D

 

閱讀此文的人還閱讀:

室內空氣檢測

Pm2.5檢測

發布日期:2015-3-16 

Copyright@2006-2014 北京大元環境檢測技術研究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不得轉載
總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20號石油大院北教樓     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永泰莊北路9號永泰綠色生態園C-11
郵編:100085 郵箱:dayuan@vip.126.com 網站備案號:京ICP備14028044號-4

免费看男女做好爽好硬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