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評價規范 | |||||||||||||||||||||||||||||||||||||||||||||||||||||||||||||||||||||||||||||||||||||||||||||||||||||||||||||||||||||||||||||||||||||||||||||||||||||||||||||||||||||||||||||||||||||||||||
1 總則 為配合《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辦法》的實施,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在公共場所的傳播,規范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學評價工作,制定本規范。 2 范圍 本規范規定了新建、改建、擴建和已投入運行的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以下簡稱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的衛生學評價工作。 本規范適用于公共場所使用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其他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可參照執行。 3 術語與定義 3.1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預防性衛生學評價 依據國家法規、規章、衛生標準和衛生規范,對新建、改建和擴建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設計和竣工驗收進行的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的評價。 3.2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經常性衛生學評價 依據國家法規、規章、衛生標準和衛生規范,對投入運行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狀況進行的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的評價。 4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預防性衛生學評價 4.1 評價目的 預防和控制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可能出現的健康危害因素。 4.2 評價依據 (1) 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主要包括: a.《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b.《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 c.《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辦法》; d.《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規范》; e.《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規范》; f. 公共場所衛生標準(GB 9663~9673,GB 16153)。 (2) 建設單位或公共場所經營者提供的技術資料,主要包括: a. 建設項目的審批文件; b. 建設項目概況資料; c.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設計資料及設計說明。 (3) 其他相關文件和資料。 4.3 評價內容與方法 對所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基本情況分析,主要包括: (1) 建設項目地點、總投資、平面布局、建筑面積; (2) 建設項目用途、服務人數; (3) 空調類型、氣流形式和系統設計參數; (4) 冷卻塔的類型和位置; (5) 空氣凈化消毒裝置種類、用途及安裝部位。 在基本情況分析的基礎上進行現場調查,主要包括: (1) 周邊環境現狀及危害因素監測; (2) 建筑物現況及自身污染狀況。 結合基本情況分析和現場調查結果,對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設計資料進行評價,主要包括: (1) 溫度、相對濕度、噪聲、新風量等設計參數; (2) 機房、風管、冷卻塔、空氣凈化消毒裝置、應急關閉回風的裝置、控制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分區域運行的裝置、清洗消毒用的可開閉窗口等設備、設施; (3) 新風、排風、送回風等通風系統; (4) 空調水系統、運行工況、氣流組織、空調管道材質和保溫材料等其他相關方面。 主要內容包括: (1)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狀況; (2)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設備設置和布局; (3) 空氣凈化消毒裝置安全性。 (1) 抽樣 抽樣應具有隨機性、代表性和可行性。 a.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機組)抽樣量原則: 類型相同系統,30套以下的抽樣比例為20~30%,30套以上的抽樣比例為10~20%。 類型不同系統,每類至少抽1套; b. 每套系統抽樣量原則: 冷卻水:不少于1個冷卻塔; 冷凝水:不少于1個冷凝部位; 新風:每個進風管不少于1個部位; 送風口:抽取風口總數的5—10%,且不少于5個; 風管:主風管中(如送風管、回風管、新風管)至少選擇3~5個代表性斷面。 (2) 檢測指標和方法 按《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規范》要求執行。 4.4 評價結論和建議 根據評價結果,分別作出評價結論,并針對發現的衛生問題提出相應的建議。 5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經常性衛生學評價 5.1 評價目的 通過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運行狀況的現場調查和檢測,發現存在的衛生問題,提出改進建議。 5.2 評價依據 (1) 本規范第4.2條(1)和(3); (2) 公共場所經營者提供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竣工圖紙及相關資料。 5.3 內容與方法 經常性衛生學評價包括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運行期間評價和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效果評價。 具體內容見本規范 評價指標和檢測方法按《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規范》和《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規范》的有關要求執行。 5.4 評價結論和建議 根據現場調查和衛生檢測的結果,作出評價結論,并針對發現的衛生問題提出相應的建議。 6 評價報告 衛生學評價結束時應編制評價報告。評價報告是衛生學評價工作的總結性文件,應在基本情況分析、現場調查、衛生檢測、評價分析的基礎上,全面、真實地反映衛生學評價的全部工作,文字要求簡潔、準確。評價報告應包括項目的基本情況、評價依據、評價內容和方法、評價結論和建議。報告格式見附錄J。 7 衛生學評價機構 從事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學評價機構一般在地(市)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評價機構的技術要求應符合附錄K的規定,并每4年進行一次評估。 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地(市)級衛生學評價機構的技術評估、技術咨詢和專業人員的技術培訓;國家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省級以上衛生學評價機構的技術評估、技術咨詢和專業人員的技術培訓,負責衛生學評價結果的技術仲裁。 8 本規范自 附錄J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學評價報告(格式) J1 封面頁 封面頁一般包括: (1) 評價報告編號 (2) 評價項目名稱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學評價報告 (3) 評價機構名稱(包括蓋章) (4) 報告編制日期 J2 首頁 首頁一般包括: (1) 委托單位名稱 (2) 委托單位地址 (3) 評價項目地址 (4) 委托單位聯系人 (5) 委托單位聯系電話 (6) 評價技術負責人(包括簽字) (7) 評價人員名單(包括姓名、職稱、專業,簽字) (8) 審核人(包括簽字) J3 正文 正文一般包括: (1) 評價項目名稱 (2) 任務來源 (3) 評價目的 (4) 評價范圍 (5) 評價依據 (6) 項目概況 (7) 評價內容與方法 (8) 分析、調查、檢測數據與結果 (9) 結論和建議 J4 附件 附錄K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學評價機構的技術要求 K1 基本要求 K1.1 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K1.2 擁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相應的實驗室。 K2 人員要求 K2.1 技術負責人 評價技術負責人應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并從事相關專業工作5年以上。 K2.2 專業人員 擁有與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學評價項目相適應的公共衛生、衛生檢驗專業人員。其中中級技術職稱以上人員不少于30%。 K2.2 專業技術培訓 專業人員必須經培訓,并考核合格。 K3 質量管理體系要求 設立專門的質量管理部門,并有完善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學評價質量管理體系。 K4 設備要求 擁有量值準確可靠、性能完好、與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學評價項目相配套的儀器設備,基本儀器設備見表K1。計量設備應有計量檢定證書。 表K1 基本儀器設備
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規范 1 總則 為配合《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辦法》的實施,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在公共場所的傳播,保證輸送空氣的衛生質量,制定本規范。 2 范圍 本規范規定了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以下簡稱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衛生要求和檢驗方法。 本規范適用于公共場所使用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其它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可參照執行。 3 術語與定義 3.1 空氣凈化消毒裝置 去除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送風中顆粒物、氣態污染物和微生物的裝置。 3.2 凈化效率 凈化裝置入口、出口空氣污染物濃度之差與入口空氣污染物濃度比值的百分數。 3.3可吸入顆粒物(PM10) 能夠進入人體喉部以下呼吸道的顆粒物。 3.4 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 空氣污染物苯、二甲苯、苯乙烯等多種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總量。 4 衛生指標 4.1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冷卻水和冷凝水中不得檢出嗜肺軍團菌。 4.2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新風量應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新風量衛生要求
4.3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送風應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送風衛生要求
4.4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風管內表面應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風管內表面衛生要求
4.5 空氣凈化消毒裝置 表4 空氣凈化消毒裝置的衛生安全性要求
表5 空氣凈化消毒裝置性能的衛生要求
5 衛生檢驗 5.1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冷卻水、冷凝水、送風及風管采用抽樣法檢驗,抽樣數量根據系統設置、運行或風管清洗情況確定。 5.2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冷卻水、冷凝水中嗜肺軍團菌的檢驗方法見附錄A。 5.3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新風量的檢測方法見附錄B。 5.4 空調送風中可吸入顆粒物的檢測方法見附錄C。 5.5 空調送風中微生物的檢驗方法見附錄D。 5.6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使用的空氣凈化消毒裝置衛生安全性檢驗 5.7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使用的空氣凈化消毒裝置性能檢驗 5.8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使用消毒劑的評價采用衛生部消毒技術規范中規定的方法。 5.9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風管內表面積塵量的檢驗方法見附錄H。 5.10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風管內表面微生物的檢驗方法見附錄I。 6 本規范自 附錄A 冷卻水、冷凝水中嗜肺軍團菌檢驗方法 本附錄規定了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冷卻水、冷凝水及其形成的沉積物、軟泥等樣品中嗜肺軍團菌的檢驗方法。 A1原理 待測水樣經過濾膜或離心濃縮后,一部分樣品經酸處理與熱處理,以減少雜菌生長,一部分樣品不作處理。將上述處理與未處理樣品分別接種BCYE瓊脂平板并進行培養,生成典型菌落并經生化培養和血清學實驗鑒定確認則判定為嗜肺軍團菌。 A2 主要儀器設備 A2.1 平皿: A2.2 培養箱:35~ A2.3 紫外燈:波長360±2nm A2.4 濾膜濾器 A2.5 濾膜:孔徑0.22~0.45µm A2.6 蠕動泵 A2.7 離心機 A2.8 渦旋振蕩器 A2.9 普通光學顯微鏡、熒光顯微鏡、體式鏡 A2.10 水浴箱 A3 采樣 A3.1 采樣容器:可選擇玻璃瓶或聚乙烯瓶,沉積物與軟泥需用廣口瓶,容器均需螺口或磨口,用前滅菌。 A3.2 采樣量:每個采樣點依無菌操作取水樣(或沉積物、軟泥等樣品)約200ml。 A3.3 中和:經氯或臭氧等消毒的樣品,采樣容器滅菌前加入硫代硫酸鈉溶液以中和樣品中的氧化物。 A3.4 樣品運輸與貯存:樣品最好2天內送達實驗室,不必冷凍,但要避光和防止受熱,室溫下貯存不得超過15天。 A4 方法與步驟 A4.1 樣品處理 A A A A A4.2 接種與培養:取A A4.3 觀察結果:軍團菌生長緩慢,易被其它菌掩蓋,需每天在體式鏡上觀察。軍團菌的菌落顏色多樣,通常呈白色、灰色、藍色或紫色,也能顯深褐色、灰綠色、深紅色;菌落整齊,表面光滑,呈典型毛玻璃狀,在紫外燈下,有熒光。 A4.4 菌落驗證:從每一個平皿上挑取2個可疑菌落,接種BCYE和L-半光氨酸缺失的BCYE瓊脂平板,35~ A4.5嗜肺軍團菌型別的確定:應進行生化培養與血清學實驗確定嗜肺軍團菌。生化培養:氧化酶(-/弱+),硝酸鹽還原-,尿素酶-,明膠液化+,水解馬尿酸。血清學實驗:用嗜肺軍團菌診斷血清進行分型。 附錄B 新風量檢測方法 本附錄規定了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新風量的檢測方法——風管法,即直接在新風管上測定新風量。 B1 原理 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處于正常運行或規定的工況條件下,通過測量新風管某一斷面的面積及該斷面的平均風速,計算出該斷面的新風量。如果一套系統有多個新風管,每個新風管均要測定風量,全部新風管風量之和即為該套系統的總新風量(立方米/小時),根據系統服務區域內的人數,便可得出新風量結果(立方米/人·小時)。 B2 主要儀器 B2.1 皮托管法 B B B B2.2 風速計法 B B B3 檢測斷面和測點 B3.1檢測斷面應選在氣流平穩的直管段,避開彎頭和斷面急劇變化的部位。 B3.2測點位置和數量 B 表B1 圓形風管的環數及測點數
B 表B2 矩形風管的分塊及測點數
B4 檢測步驟 B4.1 風管截面面積測量 測定風管檢測斷面面積(F),分環或分塊確定檢測點。 B4.2 皮托管法測定風速與風量 B B B B B4.3 風速計法測定風速與風量 當風管內的動壓值 B B B 式中:Q— 新風量(m3/h) F— 風管截面面積(m2) 附錄C 送風中可吸入顆粒物檢測方法 本附錄規定了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送風中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的檢測方法。 C1 儀器 C1.1 PM10檢測儀器為便攜式直讀儀器。 C Da50 — 儀器捕集效率為50%時所對應的顆粒物空氣動力學直徑 sg — 儀器捕集效率的幾何標準差 C C ROU=∣b∣+2∣MVC∣ 式中:b — 重量法與儀器法配對測定PM10結果相對誤差的算術平均值 MVC — 儀器法測定PM10結果之間相對誤差的幾何平均值 C C C1.2 儀器使用前,應按儀器說明書要求進行檢驗與標定。 C2 檢測點布置 C2.1 檢測點在送風口散流器下風方向15~ C2.2 送風口面積小于 C3 檢測時間與頻次 C3.1 檢測應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正常運轉條件下進行。 C3.2 每個檢測點檢測3次。 C3.3 每個數據測定時間根據送風中PM10濃度、儀器靈敏度、儀器測定范圍確定。 C4 檢測數據處理 C4.1 對于非質量濃度示值的測定值,按儀器說明書要求將每次檢測示值轉換為質量濃度。 C = R´K 式中:C — 質量濃度,mg/m3 R — 儀器有效示值(扣除本底值、基底值等后的示值) K — 儀器的質量濃度轉換系數 C4.2 送風口送風中PM10濃度的計算 第k個送風口的送風中PM10濃度(Cak)按下式計算: 式中:Cij – 第j個測點、第i次檢測值; n – 測點個數。 C4.3 送風中PM10濃度的計算 一個系統(a)的送風中PM10濃度(Ca)按該系統全部檢測的送風口PM10濃度(Cak)的算術平均值給出。 附錄D 送風中微生物檢驗方法 本附錄規定了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送風中細菌總數、真菌總數和b-溶血性鏈球菌的檢驗方法。 D1 送風中細菌總數 D1.1原理 用儀器法采集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送風中的細菌,計數在營養瓊脂培養基上經35~ D1.2 方法與要求 D D D 以無菌操作,使用六級篩孔空氣撞擊式采樣器,以空氣流量為 D1.3 培養 D 成分: 蛋白胨 氯化鈉 肉膏 瓊脂 蒸餾水 1000ml 制法:將蛋白胨、氯化鈉、肉膏溶于蒸餾水中,校正pH值為7.2~7.6,加入瓊脂, D D2 送風中真菌總數 D2.1 原理 用儀器法采集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送風中的真菌,計數在沙氏瓊脂培養基上經 D2.2方法與要求 D D D D2.3 培養 D 成分: 蛋白胨 葡萄糖 瓊脂 蒸餾水 1,000ml 制法:將蛋白胨、葡萄糖溶于蒸餾水中,校正pH值為5.5~6.0,加入瓊脂, D D3 送風中b-溶血性鏈球菌 D3.1 原理 用儀器法采集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送風中的b-溶血性鏈球菌,經35~37℃,24~48小時培養,在血平皿平板上形成典型菌落的為b-溶血性鏈球菌。以每立方米空氣中菌落形成單位(cfu/m3)報告。 D3.2 方法與要求 D D D3.3 培養 D 成分: 蛋白胨 氯化鈉 肉膏 瓊脂 脫纖維羊血 5~10 ml 蒸餾水 1,000ml 制法:將蛋白胨、氯化鈉、肉膏加熱溶化于蒸餾水中,校正pH值為7.4~7.6,加入瓊脂, D D3.4 結果觀察 培養后,在血平皿平板上形成呈灰白色,表面突起直徑0.5~ 附錄E 空氣凈化消毒裝置阻力檢驗方法 本附錄規定了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使用的空氣凈化消毒裝置阻力的實驗室檢驗方法。 E1 原理 空氣凈化消毒裝置在實驗室空氣動力學實驗臺的條件(按照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正常運行條件將空氣動力學實驗臺調整到相應的風速)下,分別測定裝置入口處空氣的全壓(Pti)或靜壓(Psi)和出口處空氣的全壓(Pt0)或靜壓(Ps0),按下式得出裝置的阻力(△P)。 當空氣凈化消毒裝置前后風道直徑相同時: 式中: E2 設備及儀器 E2.1空氣動力學實驗臺。 E2.2標準皮托管:系數0.99±0.01。 E2.3傾斜式微壓計:最小讀數應不大于1Pa。 E3 方法 E3.1 靜壓的測定:將皮托管的靜壓出口與微壓計負壓端連接,微壓計正壓端與大氣連通;將皮托管插入風管內,皮托管的全壓測孔朝向氣流方向,讀出靜壓值。 E3.2 靜壓的計算:將靜壓測定值代入上式可得出裝置的阻力。 附錄F 空氣凈化消毒裝置顆粒物凈化效率檢驗方法 本附錄規定了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使用的空氣凈化消毒裝置顆粒物一次通過凈化效率和連續運轉條件下顆粒物凈化效率的實驗室檢驗方法。 F1 顆粒物一次通過凈化效率 F1.1 原理 空氣凈化消毒裝置在實驗室空氣動力學實驗臺條件下,在空氣凈化消毒裝置前段發生一定濃度的顆粒物,分別測定裝置入口處管道空氣中PM10顆粒物濃度(C1)和出口處管道空氣中PM10顆粒物濃度(C2),按下式得出裝置的顆粒物一次凈化效率(hP1)。 hP1=[(C1-C2)/C1]´100% F1.2 設備及儀器 F 風速穩定性 ±10%設定值; 顆粒物濃度范圍 0.15~1.5mg/m3; 濃度穩定性 ±10%。 F PM10顆粒物采樣器 流量控制箱 Q=20~ 采氣泵 Q=50~ F PM10顆粒物測定儀 精度0.01mg/m3 2臺。 F1.3 步驟 F F F F F F F F F F2 連續運行條件下顆粒物凈化效率 F2.1 原理 空氣凈化消毒裝置在空氣動力學實驗臺條件下,使空氣凈化消毒裝置在PM10顆粒物濃度0.5~1.5毫克/立方米的穩定環境中連續運行24小時后,分別測定裝置入口處管道空氣中PM10顆粒物濃度(Ct1)和出口處管道空氣中PM10顆粒物濃度(Ct2),按下式得出此時裝置的顆粒物凈化效率(hPt)。 hPt=[(Ct1-Ct2)/Ct1]´100% 由下式得出裝置顆粒物凈化效率下降的百分數。 [(hp1-hpt)/hp1] ´100% F2.2 設備及儀器 與顆粒物一次通過凈化效率檢測時使用的設備與儀器相同。 F2.3 步驟 與顆粒物一次通過凈化效率檢測時的步驟相同。 附錄G 空氣凈化消毒裝置微生物凈化消毒效果檢驗方法 本附錄規定了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使用的空氣凈化消毒裝置微生物一次通過凈化效率或消毒效果的檢驗方法。 G1 原理 通過測定一定狀態下空氣中微生物數量在空氣凈化消毒裝置前后的變化來計算凈化或消毒效率,從而評價空氣凈化消毒裝置的凈化消毒效果。 G2 實驗器材 G2.1試驗菌:空氣中的自然菌。 G2.2 采樣器:六級篩孔空氣撞擊式采樣器。 G2.3 磷酸鹽緩沖液:0.03 mol/L,pH 7.2。 G2.4 營養瓊脂培養基 G2.5 溫度計 G2.6 濕度計 G3 實驗方法 G3.1 按空氣凈化消毒裝置的技術要求將其安裝在實驗設備上。 G3.2 分別將六級篩孔空氣撞擊式采樣器置于空氣凈化消毒裝置前后的中間位置,開啟空氣凈化消毒裝置,待運行穩定后,同時采集裝置前后的空氣,流量為 G3.3 消除率的計算按下式進行: G4 評價規定 消除率均≥50%為凈化合格,≥90% 者為消毒合格。 陰性對照組應無菌生長;凈化消毒前的菌量在 500~2500cfu/m3。 附錄H 風管內表面積塵量檢驗方法 本附錄規定了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風管內表面積塵量的檢驗方法。 H1 原理 采集風管內表面規定面積的全部積塵,以稱重方法得出風管內表面單位面積的積塵量,表示風管清洗后的清潔程度或空調風管的污染程度。 H2 器材 H2.1 采樣面積為50或100平方厘米。 H2.2 無紡布或其它不易失重的材料。 H2.3 密封袋。 H2.4 采樣工具或設備。 H2.5 天平,精度 H2.6 一次性塑料手套。 H3 風管清洗后的清潔程度檢驗步驟 H3.1 采樣時間 采樣應在風管清洗后的七日內進行。 H3.2 采樣點 在清洗后確定檢測的每套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主風管中(如送風管、回風管、新風管)至少選擇5個代表性采樣點。 H3.3 采樣 H H H H3.4 實驗室分析 H H H H3.5 結果表示方法 取各個采樣點殘留灰塵量的平均值為風管清潔程度的判定指標,以g/m2表示。 H3.6 影像資料的制備 采用機器人對每個監測點所代表的風管區域內表面情況進行錄像,并將其制作成錄像帶或光盤等影像資料。 H4 風管污染程度的檢驗步驟 H4.1 采樣位置 在確定檢測的每套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主風管上(如新風、送風和回風管)至少選擇5個代表性采樣點;如果無法在主風管采樣時,可抽取全部送風口的5-10%且不少于5個作為采樣點。 H4.2 采樣方法 H H H H4.3 其它 風管污染程度檢驗中風管積塵量的檢驗器材、檢驗分析方法與風管清洗后的清潔程度檢驗相同。 附錄I 風管內表面微生物檢驗方法 本附錄規定了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風管內表面細菌總數和真菌總數的檢驗方法。 I1 采樣 I1.1 采樣點:數量和分布同附錄H 3.2。 I1.2 采樣面積:每一點采樣面積應為 I1.3 采樣方法:空調風管內表面積塵較多時用刮拭法采樣,積塵較少不適宜刮拭法采樣時用擦拭法采樣。整個采樣過程應無菌操作。為避免人工采樣對采樣環境的影響,宜采用機器人采樣。 I2樣品檢測 刮拭法:將采集的積塵樣品無菌操作稱取 擦拭法:將擦拭物無菌操作加入到0.01% Tween-80水溶液中,做10倍梯級稀釋,取適宜稀釋度1ml傾注法接種平皿。 I3 培養與計數 細菌和真菌培養與計數方法見附錄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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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15-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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